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3-12-0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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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13] 492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按照教育部要求,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如实客观地编制本校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省属本科学校从2014年开始,专科学校从2015年开始,每年12月31日前都要发布当年本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可选择在本校校园网、就业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发布。同时,请将报告电子版和网址链接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并在一个月内按要求报送教育部学生司。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内容和发布情况进行抽查,以迎接教育部的抽查。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人:周军、郭桂枫,联系电话:0731-84714915、84715492,电子邮箱:hnsjytxsc2012@126.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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