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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与发布工作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4-08-13 16:26 浏览数:5629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湘教毕办〔2014〕20号

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与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办学任务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4〕2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271号)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研讨会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与发布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学校自查复核机制。各普通高校是本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核查和发布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本校报送和发布的就业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高校要在9月底前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当年本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落实这一要求,全面、真实掌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按时、客观公布本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全省各高校要对本校2014届毕业生截至7月31日的初次就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复核。各高校应组织就业专干、辅导员、班主任等力量,通过QQ、电话、走访等方式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已上报就业数据进行全面核实。要把就业情况跟踪调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与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毕业前的培养指导与离校后的校友联络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力争联系上每一位毕业生并了解其就业现状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学校自查复核工作及责任。

二、建立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省级抽查监测机制。省教育厅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和省就业指导中心也将同时组织核查小组通过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用人单位走访和就业证明材料查阅等方式随机抽查各高校己报送的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同时,据此全面分析全省高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核查和公布情况,监测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变化趋势。我们将在8月底前将抽查和分析有关情况反馈各高校,指导高校科学、客观、高效掌握和公布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

三、客观规范地核准与公布本校当年初次就业率情况。各高校应根据本校自查复核情况和厅核查小组反馈的抽查和监测意见,全面核准本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要将9月5日作为时间节点,及时更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就业数据,并同时更新“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学校对数据更新确认后,要从省级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出标准的《湖南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学校自查复核确认表》(样式见附件),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存档,同时传真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备案。要以此次自查复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于9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发布2014届本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四、建立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社会监督约束机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事关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事关高校办学成效和社会声誉,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各高校在自查复核过程中,应自觉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并执行教育部明确的就业统计“四不准”要求: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高校在按要求公布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同时,还要公布相关信息,包括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分院系分专业分学历分类别的就业情况、就业地域行业分布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将学校公布初次就业率的网址及时报送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我厅将根据各校自查复核确认后报送的就业数据汇总并发布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与发布是教育系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请各高校按照有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动员相关人员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面复核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信息,确保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准确、客观、真实。凡在就业统计、复核及发布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社会有举报属实的,我厅将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处理,在所有相关评先评优中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731-84715492(兼传真);邮箱:hnsjytxsc2012@126.com

省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31-82816660(兼传真);邮箱:jytj@hunbys.com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学校自查复核确认表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

就业办公室              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

就业情况学校自查复核确认表

(样   式)

学校名称:                             制表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序号

就业情况

合计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高职)生

人数

百分比

(%)

人数

百分比

(%)

人数

百分比

(%)

人数

百分比

(%)

1

总人数

2

已就业并办理《报到证》

3

出国留学或工作

4

自主创业

5

聘用(灵活就业)

6

继续深造

7

自由职业

8

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9

总就业率(2-8项合计)

1 0

待就业

经统计、复核并确认,我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如上。以上数据真实有效,我校自愿接收社会监督,自觉承担因数据报送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

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学校盖章)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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